透过创世记前三章,看“上帝公义属性”的显明 | 权玺
透过创世记前三章,看“上帝公义属性”的显明
权玺 · 文
上帝是公义的,这是他的基本属性,祂由此而无限地公平,无论是在祂自身还是在祂与人的交往上,这是毋庸置疑的,现在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就是:1、人能有足够的知识去明白上帝是公义的吗?2、人是如何“知道”上帝是公义的?3、上帝的公义是透过什么显明的?4、如果没有罪,上帝的公义,能“彰显”吗?
1、“创世记第一章”显明上帝公义的属性可以传递
论到上帝的属性,我们通常都是以可以传递的属性与不可传递的属性来区分,上帝是无限、永恒、不变的,这三大属性,是无法传递的,同样上帝是生命、智慧、权能、圣洁、公义、恩慈和信实的,这七个大的方面,都是可以传递的,也就是说这几个方面在某种程度上能在人的身上看到,为什么呢?因为在创世记1:26-27节里我们看到上帝说,人的被造是按着神的“形象”造的,这一形象就是真理、仁义、圣洁,也就是说,在人的被造是具有“真理性、仁义性、圣洁性”,这也就是上帝公义的属性能在人身上彰显的原因,也就是说,人在被造的时候,上帝将“人能传递上帝公义的属性”这一功能已经安置在人的灵魂中。那么人是透过什么知道上帝公义的属性呢?透过他的道,请看创世记2:16-17节。
2、“创世记第二章”显明神是公义的上帝
如何显明神是公义的神呢?透过创世记2:16-17节,神对犯罪的宣告:吃的日子必定死。透过这一处圣经,我们能看到的是,神是公义的神,并且人可以完全地知道这一点,在人的理性中能得以知道,上帝是公义的,因为在第一点里我们已经说明了,人在被造的时候,上帝将“人能传递上帝公义的属性”这一功能已经安置在人的灵魂中。也就是说,没有犯罪的亚当,至少能够知道,神是公义的,但我们一定要明白,此时此刻上帝的公义的属性还没有彰显。那么上帝公义的属性是透过什么显明的呢?
3、“创世记第三章”表明在“人犯罪”的事上显明了神的公义
神在创世记第二章说,吃的日子必定死,这是让人知道,神是公义的神,对于犯罪的人必定会施行审判,第二章的亚当,只能知道上帝是公义的,还没有“经验”,到了第三章第一段,我们看到,人做了不该做的事,第二段让我们看到上帝“公义”这一属性,在人犯罪的事情上显明了,正如诗篇里面说:人的愤怒要成全你的荣美(诗76:10)。也正如大卫所说:你被人议论的时候,就可以得胜。
所以,我们可以问:上帝的公义在何处显明呢?如托马斯·文森特所言:上帝的公义显明在祂的报应上,在发怒的日子,祂要根据不信者自身的罪行,向他们施行审判。
总结:所以我们要清楚的是“人可以彰显上帝公义的属性”、“显明上帝是公义的上帝”和“显明上帝公义的属性”这三者之间是有区别的,不能混为一谈。第一点主要说人的内在有一个可以明白上帝公义属性的功能,第二点主要是说,上帝透过祂的道宣告祂是公义的,第三点主要是说,上帝的公义这一属性,是藉着“人犯罪”这事件显明的。也可以说,第一点是人能认识上帝公义属性的一个内在课本,第二点是人能认识上帝公义属性的一个外在课本,第三点是说上帝公义的属性,不单单是一个宣告,而是真实的,这属性的真实性,是人透过“满足自己私欲(犯罪)”这事情“真实体验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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